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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亿承兴系诈骗案新进展:京东、诺亚口水战升级

时间: 2024-09-28 14:30:56 |   作者: 檀牧-时尚新中式

  诺亚财富旗下上海歌斐起诉京东公司一案近期开庭审理,该案因京东公司近日一则声明而非常关注。京东公司在声明中指责诺亚公司恶意起诉、误导投资人和公众,企图推卸和转嫁责任,“为自己寻找‘替罪羊’”。诺亚公司于12月4日晚间发表声明称,京东公司声明已侵犯其名誉,将采取法律措施,“京东可以将自己‘100%躺枪’的具体证据以合法合规的方式递呈法院”。

  记者获得的两份刑事判决书显示,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承兴系公司利用其与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开展采购业务的供应链贸易背景,以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等方式来进行融资。在融资过程中,承兴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安排承兴系公司虚构其对京东公司、苏宁公司的应收账款,同湘财证券、摩山保理、诺亚公司旗下上海歌斐公司、云南信托、安徽众信先后签订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保理合同等合同。

  承兴系公司员工通过在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办公场所,以伪造的工牌冒充两家公司员工与上述机构访谈、交接资料及面签合同,并拦截债权转让邮寄材料,开设账户仿冒京东公司账户回款等方式和手段,诈骗上述机构300余亿元,截至案发损失共计88亿余元,其中湘财证券损失9亿余元,摩山保理损失27亿余元,云南信托损失15亿余元,上海歌斐损失34亿余元,安徽众信损失0.99亿元。

  上海歌斐损失34亿余元大多数来源于其所发起设立的“创世核心企业系列私募基金”。诺亚公司之所以被骗并损失34亿余元,与其指派参与承兴系公司业务的方某某受贿不无关系。判决书显示,承兴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指使员工罗某多次向诺亚公司方某某行贿。方某某利用参与该业务的立项、推进成立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罗某的贿赂共计300余万港元,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

  最终,罗静因犯合同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10万元。方某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退出、扣押的赃款予以没收。

  记者了解到,罗静系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前身为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诚公司”)法定代表人、广东承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承兴公司”)、广东康安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康安公司”)等公司(上述公司以下简称“承兴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因上述诈骗案于2019年6月19日在上海歌斐办公室被公安人员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6日被逮捕。

  “300亿承兴系诈骗案”最早可以追溯至2015年。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承兴系公司先后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宁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京东公司”)开展供应链贸易,以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等方式来进行融资。

  同期,承兴系公司在罗静、罗某的安排下,利用其与京东公司、苏宁公司的供应链贸易背景,由罗某私刻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印章,分别由梁某某、冯某某、刘某某等人提供伪造的购销合同等融资所需要的材料,虚构应收账款,先后与湘财证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摩山保理”)、上海诺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诺亚公司”)旗下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歌斐”)等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云南信托”)、安徽众信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安徽众信”)等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协议等合同,并分别在石某某、王某、赵某某、刘某等人的配合下,采取假冒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员工身份、截留并伪造应收账款债权确认文书等方式,让上述机构对虚构的应收账款信以为真,以此骗取融资款。

  在明知供应链贸易融资不断亏损,承兴系公司已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持续骗取上述机构融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过去融资项目及银行借款的本息、支付各类费用等。截至案发骗取湘财证券、摩山保理、上海歌斐、云南信托、安徽众信共计人民币300余亿元,实际造成上述机构经济损失共计88亿余元。

  诺亚公司被骗并损失34亿余元与其指派参与该业务的员工方某某受贿不无关系。据悉,2016年9月起,上海歌斐与中诚公司、承兴公司开展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及回购融资业务等。方某某受诺亚公司旗下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指派,参与上海歌斐公司与中诚公司、承兴公司的上述业务。

  为扩大融资规模,加快融资业务办理进度,中诚公司、承兴公司实际经营人罗静指使员工罗某多次向方某某行贿。方某某利用参与该业务的立项、推进成立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罗某的贿赂共计300余万港元,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沪0110刑初690号]显示,方某某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19年6月21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同年7月26日被逮捕。2019年6月21日,方某某主动向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投案自首。同年7月,方某某通过其朋友向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退出赃款共计人民币141万元。审理期间,方某某退出全部赃款。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认为,方某某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别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综合本案的犯罪数额、情节和后果,判处方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退出、扣押的赃款予以没收。

  依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沪02刑初83号],罗静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10万元。

  “300亿承兴系诈骗案”一审判决早已生效,但因诺亚公司起诉京东公司一案近期开庭又再度引发关注。京东公司于12月4日发表声明称,京东作为毫不知情的受害者,被卷入历时四年的恶意诉讼中,公司的声誉和权益遭受重大损失。在承兴系合同诈骗过程中,承兴系公司用假冒的京东公章、假冒的京东员工、假冒的京东系统和虚假的交易数据,轻易骗过号称“全球综合金融平台”的诺亚财富及旗下歌斐资产,获得歌斐巨额融资,直致爆雷。

  京东公司在声明中指出,根据公开信息,诺亚财富近年来先后发生十余起类似事件,上百亿基金兑付面临问题,并多次对投资人隐瞒信息,屡次被监管部门警示和处罚,说明其长期存在严重的风控缺陷。目前“承兴案”相关刑事案件已一审宣判,承兴实际控制人罗静等诈骗嫌疑人均被判获刑。诺亚财富及歌斐资产仍罔顾投资人信任,拒不审视其内部管理问题,恶意对第三方京东发起匪夷所思的高额诉讼,企图混淆视听,继续误导投资人和广大公众,推卸和转嫁责任,为自己寻找“替罪羊”。

  随后,诺亚公司发布声明回应称,“‘承兴618’案件事发于2019年6月,上海歌斐作为原告,于2019年7月向法院对承兴和京东等被告方发起民事诉讼,法院已于2019年受理并予以立案。该案件发生于四年前,并于近期开庭审理,在此司法审理的关键时刻,我们对京东集团突然发出该份情绪激烈的声明表示不解。”

  诺亚公司在声明中指出:“我们大家都认为该声明中‘诺亚财富近年来先后发生十余起类似事件,上百亿基金……’等描述严重失实,已侵犯了我司名誉,我司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实际上,双方早已因该案互呛多时。在该案因罗静被刑拘而发酵之初,诺亚财富、京东就已经互相指责。彼时,京东方面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回应称,“这个事情和京东无关。是承兴伪造和京东的业务合同对外诈骗,对这种行为,我们很震惊,并且已经配合受害公司做了报案。”

  随后,《国际金融报》记者第一时间获得诺亚财富对此的官方回应。诺亚财富表示,承兴国际相关方为京东供应商,双方存在大量长期交易;歌斐已经就这个供应链融资对承兴和京东提起司法诉讼;歌斐正在积极努力配合并尊重司法调查的结果。

  而后,京东方面再次回应称,承兴公司是京东的普通供应商,在京东有一定的业务。在京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承兴涉嫌伪造与京东等公司的合同进行诈骗。就此,京东也已经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此外,京东指出,上海歌斐公司在被诈骗的过程中至始至终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和京东进行合同真实性的验证,暴露了其自身在合规和风险管控上存在重大缺陷。就歌斐被诈骗一事,京东已积极努力配合警方进行调查。

  京东最后表示,希望上海歌斐公司正视其管理问题,在提高自身专业性上面做好功夫,而别妄图通过混淆视听一味推卸责任。歌斐无端对京东发起诉讼的行为已经对京东的声誉产生了严重影响,京东严正谴责歌斐枉顾事实的作为,并保留对其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